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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申请商标被驳回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9-11-06

  小伙伴们是不是以为申请的商标被驳回以后就没办法只能更换了,不,并不是这样,其实还可以补救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商标不就得方法!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这条规定使被驳回商标有了被“救活”的可能,言外之意,如果商标申请被商标局驳回了,申请人是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要求重新裁定的。

  驳回原因及“复活”方法

  策略:虽然《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缺乏显著性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商家的标志经过长期使用取得了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还是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的。如果想把没有显著性的标志注册成为商标,则需提供长期使用并具有显著性特征的证明。这样申请驳回复审时,被裁定通过的概率才能更高。

  他人注册在先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由此看来,商标局在进行商标审查时,遵循的是注册在先原则,若商标注册日期相同,则遵循使用在先原则。

  分析:普通的商标申请人由于不够专业,是很难判断自己申请的商标是否有在先权利。因此,找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在先权利审查、查询,可以让我们少花冤枉钱,节省时间。


 

  策略:如果申请的商标是经过长期使用并且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而被人抢注的,则可大胆的申请驳回复审。如果申请人能够提供长期的在先使用有效证明,那么复审成功率会很高。如果商标已被别人注册成功,那我们还可以提商标异议。

  3.商标近似被驳回

  两个商标在“音”、“形”、“义”、“意”上有所相同或者近似,或者其商标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足以使消费者产生误认或者混淆,这样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分析:判断两个商标是否构成近似,一般以公众的一般认识为准。商标局认定申请的商标和他人商标近似,是为了排除“傍名牌”的现象,从而保护他人在先注册成功的合法权益。

  策略:经过专业人士的分析、诊断,提出针对性举证,复审的成功率会比较大。商标近似并没有固定的审核标准,主观性较强。一般来说,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在同一类别同一群组注册,被认定近似驳回的几率会很大,但也有成功注册的案例,这就得看代理人的水平了。

  4.商标名称属于通用名称、描述性词汇

  通常在行业内的通用名称或者仅仅描述产品特征的词汇,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比如:优盘、酒店、啤酒等等。

  分析:通用名称如果可以注册为商标的话,就没法保护产品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了,也违背了《商标法》的初衷。

  策略:可以采用“名字+通用词汇=商标”的方式进行注册,或者将通用词汇注册在非相关产品分类,比如“苹果”、“小米”不能成为苹果和小米的商标,但是可以成为手机的商标。

  关于复审的注意事项

  (1)复审申请法定时间期限只有15天,请尽快准备材料。

  (2)复审部门为商标评审委员会,而不是审查时期的商标审查部门。

  (3)复审是一次为自己争取权利的行政救济措施,千万别认为复审“毫无用处”。

  (4)复审是当事人自愿行为,可以主张复审,也可以放弃复审。主张复审,可能会获得初审公告。放弃复审,永远没有获得初审公告的机会。


 

  (5)复审须提交符合规定的书面材料、《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其他文书。目前不支持口述,电子文档,录音资料等形式。

  (6)复审的主体资格必须限于申请注册人。

  (7)复审必须有具体的复审请求和事实依据。

  (8)复审必须依法缴纳复审费用。

  (9)申请注册人无力提出复审的,可以委托代理组织。

  商标注册是个很漫长的过程,在注册商标时需要提前了解商标注册的流程和需要准备的资料,这样可以更加快递的拿到商标使用权哦!如果您对商标注册还有疑问的地方,可以拨打我们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了解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