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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撤三需要哪些资料?

发布日期:2021-01-18

  商标撤三”是指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撤销的情况,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向商标局递交撤销申请。“撤销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申请”的制定是为了节约商标资源,避免商标的闲置不使用,但是对于商标转让的受让方,一定要注意商标是否存在这种情况。那么商标撤三需要哪些资料?

  一、商标撤三需要哪些资料?

  1、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

  2、撤销理由说明;

  3、商标代理委托书;

  4、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

  二、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1、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及相关交易文书上(如标牌、产品说明、手册、销售协议、票据等);

  2、服务商标使用证据表现方式包括(服务场所装饰、菜单、招贴、价目表、文件资料、服务协议等);

  3、用于广告宣传证据的表现形式包括广播、电视、杂志、报纸及广告牌等媒体广告宣传、展会资料、照片、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等;

  商标注册人提供的以上证据应要求真实、有效、合法。注意因为是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所以注册人在提交证据时需要证明近三年连续使用的证据,之前的都属于无效证据,即便提交也不会被国家商标局采纳。对此,企业应该有意识的保存商标的使用证据。

  商标撤三需要哪些资料?经过小编的分享已经有所了解,针对撤销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申请的,建议商标注册人收到国家商标局限期举证通知书后,能委托专门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有效证据的收集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