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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查账征收,需要了解的事项!

发布日期:2019-09-26

  近日国家税务局发布通知,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将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转为查账征收。由此,个体工商户的征收的“号角”已经吹响。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个体工商户的基本内容!

  目前,我国个体户税收征收方式主要有三种,分别为:

  (1)查账征收。此种方式适用于账证齐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

  (2)定期定额征收。其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又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

  (3)核定征收。针对于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那么,有关于即将实行的“查账征收”方式,个体工商户应该了解哪些事项呢?

  1、何为查账征收?

  查账征收也称“查账计征”或“自报查账”。其是指由纳税人依据账簿记载,先自行计算缴纳,事后经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如有不符,可多退少补的税款缴纳方式。

  2、查账征收后个体户如何记账?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另外,第二十三条进行明确,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小规模纳税人,因而其所需缴纳的税种及适用税率情况具体如下:

  (1)增值税。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按不含销售额依3%的征税率计算缴纳;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额依城建税税率计算缴纳,通常,城建税税率在城市为7%,县城、建制镇为5%,其它为1%。

  (3)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额依3%税率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进行缴纳,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计税率。

  随着各部门的严格监管,个体工商户的纳税申报也成为了一种必然的趋势。可以享受给更多的国家优惠政策。所以,各位个体户应该积极的关注政策走向和动态。让公司财税知识规范有序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