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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权转让的所得税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9-09-26

    很多企业中的个别股东会因为自身原因将自己在公司的股权进行出售和回购给公司。股东再将自己的股权转让出去后,如何处理个人所得税呢?下面我们就带大家来了解个人股权转让后所得税的处理方法!

  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1.出售股权;

  2.公司回购股权;

  3.发行人首度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手中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4.股权因某些原因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5.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者进行其他非货币性的交易;

  6.以股权抵偿债务;

  7.除上述行为以外的股权转移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税通常有以下两种处理办法:

  一是股权转让合同已履行完毕、股权变更登记已完成,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基于此规定,如果股权转让协议已经履行,履行的标志是受让人已经向转让方支付了股权转让款,并在当地工商部门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则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


 

  二是股权转让合同未履行完毕,因执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裁决、停止执行原股权转让合同,并原价收回已转让股权的,由于其股权转让行为尚未完成、收入未完全实现,随着股权转让关系的解除,股权收益不复存在,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从行政行为合理性原则出发,纳税人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基于以上规定,个人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必须要考虑清楚股权转让协议的履行完毕与否的税收负担问题,如果不想实质上进行股权转让,则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后,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不要支付股权转让款,则股权转让协议是法律上的未履行完毕,可以退回协议,可以节省股权转让中的个人所得税。

  股东再将自己的的个人股权转让后,按照上面两种方法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处理即可!小编希望这些内容可以给你带来帮助!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改可以给我留言哦!